#違例嘅嘢唔好惹 ~ 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嘅業主,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,包括提出檢控,以收阻嚇作用。最近就有一名業主由於一直唔遵從清拆令,喺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逾六萬元!
標丁提提大家: 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第40(1BA)條的規定,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該條例第24(1)條送達予他的清拆令,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,及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,另處罰款二萬元。
新聞公報 如何清拆僭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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