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逾期遵從危險斜坡修葺令會被檢控】
"嗱嗱嗱,#違例嘅嘢唔好惹!
標丁有云:「趕喺雨季前,修檢好斜坡」,最近負責管理一幅位於元朗私人地段嘅斜坡及擋土牆嘅土地擁有人,由於無遵從屋宇署發出嘅 #危險斜坡修葺令 嘅要求,儘管屋宇署不斷重複發出催辦通知書,有關人士都未能於合理時限內完成所須的工程,最終被法院定罪及各被罰款二萬元!雨季嚟啦,為咗公眾安全,記得儘快遵從危險斜坡修葺令啦!
標丁提提大家:
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第27A條送達之危險斜坡修葺令,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可處第五級罰款(目前為五萬元)及監禁一年,及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,另處罰款五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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