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我「大標」又要好嚴肅咁提醒大家,要盡快遵從清拆令,如果唔係就好似最近兩位業主咁,分別被定罪及罰款十一萬四千元同九萬四千八百元。希望大家引以為鑑,立即行動,唔好以身試法。
再提提大家: 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,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命令是嚴重罪行,一經定罪,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,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,另處罰款二萬元。
新聞公報 如何清拆僭建物
分享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