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我「大标」又要好严肃咁提醒大家,要尽快遵从清拆令,如果唔系就好似最近两位业主咁,分别被定罪及罚款十一万四千元同九万四千八百元。希望大家引以为鉴,立即行动,唔好以身试法。
再提提大家: 根据《建筑物条例》,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清拆命令是严重罪行,一经定罪,最高可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一年,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,另处罚款二万元。
新闻公报 如何清拆僭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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