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main content跳到内容

楼宇安全小贴士

【不遵从清拆令 业主被罚逾七万】

见到我「大标」出现,当然系严肃嘅事!再有业主无得到屋宇署许可,搭建面积约240平方米嘅违例搭建物。嗱嗱嗱,由于业主无遵从清拆令,终被定罪及判罚款七万八千元。

提提大家:
根据《建筑物条例》第40(1BA)条的规定,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根据该条例第24(1)条送达予他的清拆令,即属犯罪,一经定罪,可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一年,及可就该罪行持续的每一天,另处罚款二万元。

新闻公报

分享:

返回页首